台湾地区“最高法院”案例:大陆仲裁裁决在台湾地区无既判力 | 万邦仲裁
大陆仲裁裁决在台湾地区获得认可后,是否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台湾地区最高法院 104年台上字第 33 号民事判决明确大陆仲裁裁决即使在台湾地区获得认可,虽然取得执行力,但无实质确定力。
大陆仲裁裁决在台湾地区获得认可后,是否具有既判力和执行力?台湾地区最高法院 104年台上字第 33 号民事判决明确大陆仲裁裁决即使在台湾地区获得认可,虽然取得执行力,但无实质确定力。
大部分商事争议的提起与应对本质上是为争取经济上更有利的结果,对立双方全力争胜以期在论点和论据上击败对方取得胜利,这使得争议成为一场典型的“零和游戏”。那么胜利的代价是什么?如果胜利的代价超过了胜利本身,那么胜利是否必要?
如果说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申请人美克斯海洋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是海事版“西门子与黄金置地”案,那么厦门海事法院审理的原告正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
首例涉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的司法审查案件出自哪个法院?福州中院?平潭法院?厦门海事法院?以上都不是,往下看。本案同时意味着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开始受理海商事纠纷案件,相关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也即将产生。
2019年7月19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附录收费标准的修改内容(以下简称新规则及收费标准),并将于2019年9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关于仲裁员报酬的改革亮点颇多,体现了刀尖向内的革新气魄以及敢为人先的创新格局,乃至对仲裁机构、仲裁员、当事人三者关系的重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