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 万邦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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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员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 万邦随笔

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已是世界司法的通行做法。西方尤其所谓英美法系下的陪审不叫员而称团,即陪审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团体。


关于职能,西方陪审团和我们的陪审员也有很大不同。


我们的陪审员享有和法官同样的或者说是全部、完整的审判权。


而西方陪审团成员则只有认定案件事实的权力,即在既定的事实下如何适用法律做出判决是法官的事情,这种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依然是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最为著名而影响了资本主义300年不动摇的权力制衡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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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肇始于资产阶级司法趋于成熟完善之时,资产阶级的法学家们理性认识到,任何事情接近完美之时也意味着僵化的开始。


司法亦然,伴随高度职业化法官司法活动的必然会是某种程度的呆板和机械,甚至还有狭窄、偏见和傲慢,所以需要给法庭渗点沙子,促使他们清醒清醒改一改习惯养成的毛病并且分一些他们的权力。


既然如此,陪审团成员的知识背景就有讲究了,我印象中好像什么学历都可以,唯独法律不行!为什么?因为陪审团是认定案件事实(而且在某种秩度上是和法律抗衡的),而认定事实不需要什么法律专业知识,只需要正常的智力和相当的生活经验以及普通人具有的推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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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人民陪审情况就不说了。最后想说的是,从西方陪审团的机制原理中,倒可以帮助我们的法官检讨一下自己在办案认定事实时,你是一名法学家还是一个普通人?依我看,在那个阶段,你最好而且应该是一个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