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586字,阅读大约需要4分钟 本文来源:www.legalhub.gov.hk 香港特区政府已于香港心脏地带预留地方,供律政司和本地、地区性及国际性法律相关组织使用,反映政府对香港法治及法律服务的重视。前中区政府合署(现称律政中心)西座的部分地方,以及邻近的法定古迹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曾用作终审法院),正进行翻新,以改为法律相关组织的办公室,并将于大約二○一九年年中起陆续启用。连同律政司位于律政中心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办公室,该处将成为一个法律枢纽。经过第一阶段及补充阶段的申请程序,十七个法律相关组织获分配办公空间,而第二阶段申请已经展开。随着这些法律相关组织迁入法律枢纽内的新办公室,法律服务业的协同效应及运作效率将会提升,而香港作为亚太区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亦会得到进一步巩固。 第一阶段及补充阶段申请中获选的法律相关组织如下(按笔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