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或令戈萨奇在大法官职位上“如履薄冰” | 万邦讯

特朗普或令戈萨奇在大法官职位上“如履薄冰” | 万邦讯

原标题:美国准大法官戈萨奇恪守的底线


2017年1月3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提名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特朗普在提名演讲中则极力盛赞戈萨奇,称其是“全美范围内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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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斯卡利亚”


从戈萨奇一份亮丽的简历看,称其为“最佳”并非恭维辞令。戈萨奇现年49岁,在年龄上看,他破了近25年来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最年轻者的纪录。


戈萨奇出生于科罗拉多州丹佛市,曾经就读于哈佛大学和牛津大学,并担任过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的助手。2006年,他得到小布什提名,成为第十巡回法院上诉法庭的法官。作为保守派法官,戈萨奇在法律界有着很高的声望。


特朗普之所以提名戈萨奇作为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显然和戈萨奇的司法理念有关。美国最高法院共设包括首席大法官在内的9名大法官。前大法官斯卡利亚去世,不仅仅留下了一个空缺,而且他的离世也打破了最高法院自1991年以来一直是5名保守派大法官和4名自由派大法官的构成格局。


如果戈萨奇可以顺利获得任命,这位年轻的候选人将帮助共和党延续几十年的保守路线,甚至在特朗普下台后,也能助其维护政治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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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守派法官,戈萨奇在法律界声望不菲。有人形容他是已故大法官斯卡利亚的翻版,类似“小斯卡利亚”之称。二人相似之处不仅仅是生性活跃好动,更因为二人都信奉保守的司法理念。戈萨奇和已故大法官斯卡利亚同为宪法文本主义者,在解释宪法时更注重遵从宪法原文和立宪者的本意,不能苟同对宪法做宽泛的解读。


在一次演讲中,戈萨奇指出,“适用法律时应当遵从其本意,应该回溯而非展望,应当依据文本,法律结构和历史传统来判断相关事件发生时的一般理性人如何理解法律,而非按照(法官)自己的道德标准、政策导向或对社会的影响来作出判决。”


有记录表明,戈萨奇支持保留死刑;不过,他并没有对是否支持堕胎公开发表意见,但是曾在著述中抨击过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行为,据此,有人预测他具有反对堕胎的倾向。


来自另类总统的挑战


福不双至,世事无常。当人们在祝贺戈萨奇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被提名人时,也不免会为这位年轻的法官今后的职业生涯表示几分担忧。因为,提名他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这位名叫特朗普的美国总统,属于美国历史上的一个另类。


不难预料,戈萨奇如果这次提名获得通过,在今后若干年内,特朗普的所作所为,有可能让他在大法官的职位上险象环生、如履薄冰。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类担忧未免到来得过早了一些。就在特朗普提名戈萨奇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三天前,特朗普签署了一份“90天内禁止七个穆斯林国家的公民进入美国”的行政命令(下称“禁穆令”),然而,这一“禁穆令”却理所当然地遭到了美国司法的接连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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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他的推特里对联邦地区法院法官詹姆士·罗巴特发出嘲讽,他写到:“这个所谓的法官的意见,让执法工作无法在我国开展,这太荒谬了,我一定会推翻这个判决!”显然,在情绪化地嘲讽这位法官的同时,特朗普陷入了与美国宪政法律制度相对峙的险境。


随后,当由三位法官组成的联邦上诉合议庭被召集起来审查罗巴特的裁决时,特朗普轻蔑地将他们的慎重思考称为“可鄙的”法律论证,觉得“高中混混也能明白这道理”。


该上诉法庭最后一致同意维持罗巴特法官的裁决。这意味着特朗普在上诉法院的官司败诉。假如特朗普将这场官司继续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在这漫长的上诉过程中,特朗普的“禁穆令”仍然得不到实施。


对于该事件,戈萨奇最后终于发声说,特朗普以“荒谬”的方式形容联邦法官罗巴特的裁决,令他感到“泄气”和“沮丧”。


在任何国家,人们都无法抗拒名利的诱惑,人情世故所催生的权衡利弊,事实上每个人都难以回避。这方面,无论哪个种族和文化,都大同小异。被提名为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这对戈萨奇而言,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荣誉,也是他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同时也给他的家庭成员带来难以估量的荣耀。戈萨奇和他的家人当然会对特朗普总统心存感激。


然而,在美国这个司法独立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的国度,一个正直的法官对于任何有损法律的言行能否恪守法治的底线,能否保持一种本能的反感,则是对人性的重要考验。


恪守法律和良知的底线


在美国最高法院200多年的历史中,也曾出现过空前绝后的道德低点。然而,200多年后的今天,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到底是凭什么树立起自己高大公正的形象呢?答案是,他们需要恪守法律和良知的底线。


美国最高法院200多年来曲折复杂的历史,让美国民众最终笃信,法律的威信一定是由一个又一个大法官的端正品德以及一个又一个“伟大判例”累积而成。


这些人能被提名作为大法官的候选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多年来在各种法官职位上有口皆碑的出色表现;同时,在人情世故与职业伦理可能产生冲突的关键时刻,他们能让前者让位于正义的底线,不惜抗拒权贵并超越个人恩怨。这当然是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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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然不应否认,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是具有政治意识形态取向的。每当涉及法治的议题,人们无不期望法官们能秉持某种理想主义的独立性。然而,法官也是凡人,他们并不需要隐瞒自己的价值取向。自从美国最高法院诞生之日起,它从来就无法完全超脱于政治而存在。


为了延伸自己当政期间乃至离任之后的政治影响力,美国总统对大法官的挑选、提名、确认,从来就是一个政治过程。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往往分作保守派和自由派,前者倾向于共和党,而后者则倾向于民主党。总统任命法官是因为这些人本身就具备和执政党相同的政治倾向。


然而,大法官们有价值取向或者因此获得当政总统的提名任命,就意味着这些大法官需要在总统面前俯首帖耳吗?


2014年,以写作美国最高法院内幕故事而一举成名的美国作家杰弗里·图宾(Jeffrey Toobin)在一场演讲中,受到读者提问,凭什么美国民众会相信这9位穿黑色法袍的大法官作出的判决是最公平的?


杰弗里·图宾回答:“他们坐到大法官这一席位上,我们就认为他们不再有政治倾向,不管这是真是假,都要假定他们的‘政治倾向’就是源于自身的判断。因为你无法找到比他们更加公平公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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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其中前排左二斯卡利亚大法官已离世)


此刻,准大法官戈萨奇本人尚未“坐到大法官这一席位上”,或许已经开始让美国民众相信,这个来自科罗拉多州的美国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大致应该是个“公平公正的人”。


假如我们同意杰弗里·图宾的这个说法,或许在冥冥中就接受了30多年前开始在中国人中流传的那句法律格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本文作者为旅美法律学者、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文有删减。


来源:爱思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