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数字货币,马云看了都要内牛满面! | 万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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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发于万邦法?


首先请大家看这个数字货币的广告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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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名称叫ALIBABA COIN(阿里巴巴币),开发公司分别是注册在阿联酋迪拜、乌克兰明斯克公司,相关个人分别是马来西亚籍及阿联酋籍。


这个数字货币,马云看了都要内流满面。


不过阿里巴巴已于 2018年4月12日向大名鼎鼎的美国纽约南区法院提起诉讼,以侵犯商标权等理由要求各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惩罚性赔偿。同时,阿里巴巴集团申请初步禁令,但被纽约南区法院以未能证明法院对本案被告的管辖权而驳回,并允许阿里巴巴集团再次提出申请。


2018年10月22日,纽约南区法院再次根据阿里巴巴集团的申请,认为根据纽约长臂管辖法以及美国宪法中的正当程序原则,对本案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并作出初步禁令,命令:


(1)禁止被告在美国任何地方使用阿里巴巴商标(范围以阿里巴巴在其初步禁令申请中对该术语的定义为准),无论是单独使用或与任何词语、术语、名称、标记或设计共同使用,禁止使用任何与阿里巴巴标记混淆或可能损害其独特性的标记、图像或描述,包括与向美国境内的互联网用户提供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标记、图像或描述,并禁止被告的雇员、所有人、代理人、高管、董事、律师、代表、关联公司,子公司,继受人和受让人以及所有积极共谋或参与或知情的人为被告实现或协助上述使用;


(2)禁止被告在向位于美国的任何当事方销售,广告或促销被告的货物和服务时,就阿里巴巴商标作出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单独或与任何词语,条款,名称,标记或设计以及任何混淆地类似或可能损害阿里巴巴商标的标记,图像或描述相结合,并禁止被告的雇员、所有人、代理人、高管、董事、律师、代表、关联公司,子公司,继任者和受让人以及所有积极共谋或参与或知情的人作出或协助进行此种陈述。


▲承办法官


▲代理律所


本案承办法官为J. PAUL OETKEN。阿里巴巴集团代理律师事务所为美国昆鹰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