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7日,审理荷兰企业Spentex Netherlands B.V.诉乌兹别克斯坦案的ICSID仲裁庭以申请人的投资系以通过行贿手段取得为由,根据荷兰与乌兹比克斯坦的投资协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两名仲裁员认为本案仲裁请求不符合受理条件,另一名仲裁员则认为仲裁庭无管辖权,最终裁决以多数意见作出。
本案中的受贿情节主要是荷兰企业的母公司Spentex Industries Limited (SIL)2006年为了收购该投资项目,在招投标中通过向两家咨询公司支付天价咨询费的方法中标。实际上,所谓天价咨询费系为掩盖招投标中的行贿行为。
因乌兹别克斯坦官员涉嫌受贿,虽然乌兹别克斯坦拒绝进行披露相关人员信息,也没有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但仲裁庭认为同一贿赂活动的存在即阻止了仲裁庭对请求行使管辖权也阻止了对反请求进行审理。故乌兹别克斯坦反请求也被驳回。
不仅如此,仲裁庭还别出心裁地就费用分配做出裁决,不让乌兹别克斯坦本身在腐败行为中的不光彩角色而捡个便宜。
根据费用裁决,乌兹别克斯坦被要求向联合国反腐基金捐款800万美元,否则将作出对其不利的裁决,包括所有程序费用,并补偿申请人1700多万美元律师费用及支出的75%。如果乌兹别克斯坦捐款,则只需承担自身的律师费用,以及程序费用的一半。据可靠消息,该笔捐资目前已到位。
本案仲裁庭组成:
August Reinisch(首席仲裁员)、
Stanimir Alexandrov (申请人指定) 、
Brigitte Stern(被申请人指定)
Spentex Netherlands B.V的代理律所为: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 律所
律师费用及支出:超过1700万美元
乌兹别克斯坦代理律所为: White & Case律所
律师费用、专家费用及支出:将近12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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