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临时禁令,禁止非法阻碍或干扰机场运作 | 万邦讯

香港高等法院作出临时禁令,禁止非法阻碍或干扰机场运作 | 万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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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14日,香港机管局公布,已成功取得香港高等法院颁发的临时禁令,禁止任何人在机场内非法阻碍或干扰机场运作,包括禁止示威者进入离境大堂及禁区等位置,但仍容许市民在和平合法方式下,在示威区内进行示威或集会。


原告:机场管理局

被告:任何非法阻碍及干扰机场的人士


禁令申请设下示威范围




根据申请书的内容,除指定的地方外,机管局禁止被告参与在整个机场内的示威和抗议。而该指定的地方,只限于入境大堂的两个区域(见图:Plan II 黄色位置),但示威和抗议需和平和合法。此外,被告亦被禁止进入离境大堂的部份位置(见图:Plan III 红色位置),除非是真正的旅客,或是以及获得机管局和机场保安公司许可的人士。此外,机管局亦禁制被告在机场内游荡,以及在机场或附近范围阻碍行车和行人通道。机管局亦禁止被告作出妨碍局方和机场保安公司的职员执行上述职务。


高等法院紧急处理禁令申请



8月13日约9时半,包括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等数名律师突然现身法庭,高院七楼约在晚上10时,曾在内庭开庭处理,该案并不公开,记者亦未能入内。余与律师团队至晚上约11时才全部离开,但未有透露庭内内容。机管局至今早正式宣布已取得法庭禁令。该案编号:HCA1471/2019


违反禁令的法律后果


有专家指出,倘机场正式张贴禁制令,法院执达吏可以到场执法,宣读禁令后,倘有人拒绝离开指定范围,即可视作藐视法庭。藐视法庭罪没有法定的最高禁刑罚或罚款的定额,如没有依传召令到庭,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向裁判官或司法人员作侮辱或恐吓性举动,最高可被判罚款2千元及监禁2月;侮辱法官或作出阻碍诉讼程序行为,最高可被判入狱两年或罚款5千元。


14日下午14:30,法庭执达吏已到场,张贴禁令内容。